没缴保险,员工工伤单位赔偿
康大鲤鱼门海鲜城一员工下班路上被撞,公司仅垫付部分医药费
2014年12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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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5日讯(记者 潘旭业) 入职时,打工仔要求公司“不缴社保、多发点钱”,结果发生工伤后只能干瞪眼。今年8月,黄岛区康大鲤鱼门海鲜城的广西厨师黄道华下班路上被一辆轿车撞倒,右腿被撞断。康大鲤鱼门海鲜城垫付2万元医疗费后,便以肇事方会赔付为由拒绝给予黄道华赔偿金。15日,记者从黄岛区人社局了解到,没有缴社保的情况下发生工伤,公司应为黄道华支付赔偿金。
  “我在下班的路上被车撞了,手术费花了13万多,但公司没给我们缴社保,所以一直拿不到工伤赔偿。”15日,黄岛区康大鲤鱼门海鲜城厨师黄道华拨打本报热线电话求助。当天下午,记者在黄岛区泰山东路康大集团宿舍外见到了28岁的黄道华,他右腿打着绷带,双手拄着拐杖正在锻炼。“现在腿上还有23根钢钉,3块铁板,一动弹就疼。”黄道华说。
  黄道华今年4月从广西老家来到海鲜城工作,他和妻子在公司周围租了两间平房,每天骑摩托车上下班。8月28日14时,下班后黄道华骑车沿着滨海大道往东刚刚驶出800米,就被一辆轿车撞倒,随即被公司员工送往青大附院黄岛院区抢救。住院29天,黄道华动了两次手术,治疗费用花了13万元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判定对方车辆负全责,但关于赔偿问题至今仍在走程序的过程中。作为三个孩子的父亲,黄道华没有什么积蓄,治疗费用几乎都是借来的。而公司则以肇事方会给与赔偿为由拒绝继续垫付医药费。没有医保、没有工伤保险,黄道华面对10多万元的外债,一筹莫展。
  当天,记者来到位于黄岛区滨海大道南侧的康大鲤鱼门海鲜城5楼的公司人事部。人事部尹经理介绍,包括黄道华在内的很多打工者入职时都要求公司不缴社保,而是将应缴社保的钱折合成工资下发。“黄道华出事后,我们第一时间将他送到医院,并垫付了2万元治疗费,又发动职工捐款7500余元,还安排了专门的单间宿舍供他居住。”尹经理说,“黄道华可以获得肇事方的赔偿。而且他已经提请劳动仲裁,等仲裁结果出来,我们该赔偿多少就赔偿多少。”
  随后,记者咨询了黄岛区人社局工伤认定科相关负责人。“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算工伤。缴纳了保险的,应从工伤保险基金里赔付,如果没有缴纳保险,应由该员工所在公司赔付。”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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