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进行2014年度民办学校年检
2014年12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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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5日讯(记者 程凌润) 15日,记者从莱芜市教育局获悉,莱芜市将对本市范围内经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办学资质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年检,年检不合格将进行限期整改。
  年检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分自查自评、集中年检、汇总分析、年检抽查四个阶段。其中,2014年12月23日—2015年1月20日为集中年检阶段,届时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市、区教育局分别集中组织实施对所审批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2015年3月16日—4月15日,莱芜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年检情况进行抽查。
  据介绍,年检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如有存在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骗取钱财;非法颁发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擅自变更学校名称、地址、层次、类别、举办者、校长、法定代表人、决策机构成员、章程的;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超规模招生、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民办学校将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年检结束后,教育主管部门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检查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须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为3个月,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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