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护人员照顾“无主病人”(资料片)。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记者 唐菁
医院对急重病人本着“先看病、后收费”的原则全力进行救治,但有些“无主病人”的医疗费只能由医院承担,更有些“无主病人”因为无处可去只能滞留医院。他们无奈以医院为“家”,有的在医院孤独离世,他们为什么会成为“无主病人”,“无主”之后,他们的路在哪里?
“无主病人” 在医院孤独离世
今年7月28日晚,市第四人民医院急诊科接来一位脑出血老年患者,入院时,老人意识恍惚、满身污秽,无家属陪伴。医院立即为患者治疗,控制了病情发展,后经确认老人属于外地在淄博打工人员,年龄70岁,独自一人生活。后来老人病情逐渐恢复了稳定,于8月5日出院,医院为其垫付了全部医疗费。
因脑出血入院的窦某,在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已经住了11个月,他和妻子感情不和已分居多年,其儿子亦患脑出血瘫痪在床。他说:“我没有地方去,只能住在这里。”
8月27日,市第四人民医院介入科收治一名患者,无亲属,住院一个多月,一直由医护人员照顾,因多器官衰竭于10月5日在医院去世。
据了解,在医院去世的“无主病人”,如果查不到身份信息,医院一般会经过公安部门备案,然后交给殡仪馆。
三类“无主病人”治疗费用多由医院埋单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务科科长何晓晨归纳了“无主病人”三种常见的情况:一类是流浪者,他们往往居无定所,突发疾病后被送到医院救治,这是占比例最大的一类。但是其中真正属于民政部门所列的“三无”病人(无治疗费、无身份、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的病人)很少,大部分不能享受到民政部门的救助。
第二类是工伤患者,虽然有身份,但在本地没有亲朋好友,也无法联系其家属,单位老板不愿意承担医药费,认定工伤比较难。“这类患者的医疗费本人只能支付一部分,其余的只能医院垫付。”
还有一类就是家庭关系不睦,家属听说病情很严重,医药费很高后,就不再现身医院。
“近年来,医院每年无主患者欠费至少有20万元,医院只能当做坏账处理。”何晓晨说。
治愈后滞留占用救护资源,医院也无计可施
面对滞留的无主病人,医院也想了不少办法。派出所介入,对患者进行询问、教育,但是这些滞留的“无主病人”并没有出现打砸等恶意行为,派出所也不能强制要求病人离开。
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条例规定,滞留在医院的“无主病人”多数不属于“三无人员”,有些“无主病人”也有家人,在救助范围内的少之又少。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质量管理与法制监督科科长侯晓丽说,这些滞留医院的患者,有些需要康复治疗,有些仅仅需要日常护理,留在医院确实已无必要。他们滞留医院,会占用有限的医疗资源,给其他急需住院的患者带来了不便。“但是家人不过问,也没有社会机构可以接收,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