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期间
危化品车禁上高速违规将处2000元罚款
2014年12月2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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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 臧振 通讯员 宋帅) 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
近日,记者从山东高速淄博信息分中心获悉,为预防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此次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0时至1月3日24时。1月1日0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化品运输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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