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韩共享涉朝军事情报
内容仅限朝核和导弹计划,日韩通气需美“倒手”
2014年12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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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韩国首尔,民众聚集在国防部前示威,抗议韩美日三国正在拟定签署的军事情报共享谅解备忘录。 东方IC供图
     韩国国防部29日确认,韩国、美国、日本三方已经正式签署一份谅解备忘录,开始共享涉及朝鲜核计划和导弹计划的军事情报。值得注意的是,该协议规定,韩国不会与日本“直接共享”敏感信息,而会首先与美国分享,美方获得韩方许可后方可与日本分享。

  ■只是“君子协定”
  韩国国防部说,这份备忘录名为《韩美日关于朝鲜核与导弹威胁的情报交流协议》。美国国防部副部长罗伯特·沃克23日签字,韩国国防部次长白承周和日本防卫省事务次官西正典26日签字。29日,三方签字的协议书交由美国。至此,协议完成签署,正式生效。
  协议规定,美日韩三方可共享互换的情报包括口头、电子、文书等形式,内容仅限于涉及朝鲜核和导弹威胁的领域,不会扩展到其他领域。
  今年5月,美日韩国防官员在新加坡就实现情报共享达成一致,就签署三方协议举行磋商。与韩美、美日《军事情报保护协定》不同,备忘录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其签署不需获得三国各自国会批准。
  一名不愿公开姓名的韩国国防部官员告诉韩联社记者,协议的签署将“有效威慑朝鲜发起先发制人的挑衅行动”;同时,美日韩三方的合作有望提升涉朝情报的质量,对朝鲜可能的“挑衅”作出更敏捷反应。
■日韩“曲线共享”
  日本媒体分析,根据这份协议,日本今后可以与更易察觉朝鲜发射导弹等军事动向的韩国共享情报,韩国则可借助日本的情报收集能力加强对朝鲜的监视。
  不过,按照协议规定,韩国不会与日本“直接共享”敏感信息,而会首先与美国分享,美方获得韩方许可后方可与日本分享。
  韩联社报道,韩国方面打算今后通过美国向日本提供二级和三级涉朝军事情报。
  韩国和日本先前分别与美国签署《军事情报保护协定》。协定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强调缔结方不得与第三方共享军事机密情报。韩日2012年寻求签署《军事情报保护协定》,理由同样是应对“朝鲜威胁”,但因韩国国内强烈反对而告吹。
  韩国国防部一名官员29日说,美日韩三方将就涉朝情报的级别展开后续磋商,以决定在何种情况下提供何种类别的情报,以及线下提供情报时所分享情报的级别。
      据新华社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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