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林投了保,福山首获赔偿
烟台仍有部分区域迟迟不参保,业内人士建议防患未然
2014年12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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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杨铭松) 2014年,烟台林业局首次开展生态公益林保险工作。据了解,9月末福山一山区发生火灾后将获赔,将成烟台首例公益林参保获赔案例。截至目前,全市337万多亩公益林已有4成参保,但仍有部分区域迟迟没参保。业内人士建议,提前参保,做到未雨绸缪。
  “今年9月25日,福山一小片公益林发生火灾,而就在起火两天前,这片林区刚刚参加保险。”烟台市林改办主任伏小猛说,以前灾后恢复林间绿化的花费需要村、镇等集体自己掏腰包,如今福山这片林区参加保险了,保险公司目前正在核算,核算后将给以相应的赔偿,这将成为烟台首例公益林参保获赔案例。
  据了解,生态公益林入保险,参保费用国家拿了大头,县市只拿少部分钱,一旦发生灾害,赔偿金全部归林业生产经营者。“这是个好事,有的区域重视,但有的不够重视,迟迟没有参保。”伏小猛举例说,目前栖霞做得比较好,是现在唯一一个由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的县市区,对其他区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栖霞市林业局局长王竹岚说,栖霞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林业局、财政局、保险等部门为成员的公益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益林工作的推进。栖霞市林业局副局长郭怀同说,工作人员与镇、村基层干部和群众交流,鼓励国有和集体林场、林业企业、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由林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林业站人员及部分护林员进行保险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公益林保险报案、立案、查勘、定损、纠纷鉴定、理赔等事宜,确保维护投保单位的合法权益。
  伏小猛说,有的地区迟迟没有参保,一方面是相关部门重视程度不高,沟通协调不到位,制约因素多,工作难度大,经费保障不到位等,另一方面是林业生产经营者认识不到位,观念没有转变,重视程度不够。
  伏小猛建议,保险机构与林业部门密切配合,探索符合山东特点的森林保险模式,做到既方便群众投保,又利于工作和理赔。林业部门和保险机构更要做好理赔补偿工作,调动林农投保的积极性。林业生产经营者不应抱有侥幸心理,为节省参保费用不参加保险,要做到未雨绸缪,提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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