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禁令”严防节日腐败
2014年12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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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12月30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田希涛) 30日,济宁市纪委发布“十条禁令”,确保节日期间节俭过节,杜绝“节日腐败”。同时公布三种举报方式。
  “十条禁令”分别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乱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对于发现的典型问题,济宁市纪委监察局将点名道姓地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济宁市纪委监察局还公布三种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站:http:// jining.jb.mirror.gov.cn;举报信箱:济宁市纪委信访室(济宁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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