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配置部门职能精简审批事项
政府职能转变推动部门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14年12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记者 张跃峰                       
  2014年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聊城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大力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提高行政效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增强了全市跨越赶超的动力。
政府部门由34个调整到32个
  根据市编办12月17日公布的聊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府工作部门将由34个调整到32个。此次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结合聊城市实际,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市级政府组织体系。
  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卫生局的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挂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和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将原由省垂直管理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列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市城市管理局。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城市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职责调整待制定“三定”规定时再进一步明确。
  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并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机构调整为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牌子。
  将市林业局并入市农业委员会,由市农业委员会管理机构调整为在市农业委员会加挂牌子。整合农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管理等涉农领域执法机构,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为市农业委员会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挂市物价局、市粮食局牌子。将市物价局、市粮食局调整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机构,副处级规格。现有领导班子成员保留原职级,新配干部按调整后规格配备。
  市中小企业办公室更名为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调整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机构,副处级规格。现有领导班子成员保留原职级,新配干部按调整后规格配备。
多个部门职能进行优化配置
  这次改革还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理顺权责关系规范机构设置,将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市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市畜牧兽医局承担。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市国土资源局,待《不动产登记条例》和省实施细则出台后,再具体实施。
  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政府分级管理体制。
  完善相关领域体制机制,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治理方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机制,搭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市县乡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和技术监测力量,实施全过程无缝隙监管。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落实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
  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落实市政府对地方金融组织、金融活动的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改进金融监管手段,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完善省级以上开发区管理体制,明确开发区功能定位,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在县域范围内按区域派驻监管执法机构,强化基层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去年,聊城大力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在全省及周边地区率先做到了数量最少、速度最快、收费最低,全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加了2万户,增幅居全省第2位。今年,又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先照后证”、“四证联办”,经验在全省推广。与之相对应,市场主体继续大幅增加。截至9月底,全市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1.2万户,同比增长28.1%,增幅居全省第2位。
  为了推进推进简政放权,聊城提出清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对上级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对上级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时明确承接部门,主动与省直部门搞好衔接,制定具体落实意见。国务院、省政府明确下放给市级的,市级部门要接住、管好;下放给县级的,市级部门必须做到不截留、不梗阻。
  全面清理现行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事项。12月底前全面清理市县两级以“红头文件”设立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禁止以“红头文件”设立或变相设立新的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防止明减暗不减甚至明减暗增。市政府各部门要制定严格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理顺政府层级间事权关系。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省级财政下放的补助、贴息项目,未明确由市级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能下放到县级的一律下放。对上级切块分配的区域建设专项资金,严格按要求投向重点区域发展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对市级补助、贴息项目进行梳理整合,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严格征收管理,把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市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登记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采取“宽进严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予以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12月底前完成市县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加强能力建设。研究制定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类社会主体自律机制。

全市范围推行“三公”经费公开
  围绕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体系,聊城提出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打造管理规范、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
  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可由市场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要逐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力量承担。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标准、程序和方式,完善财政保障和监督评估,鼓励和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快形成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新机制。
  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听证、合法性审查、行政违法预防预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工作。12月底前全面梳理市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制定和公布行政权力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健全完善政府部门履职情况评估、行政效能社会评价等有效制度,确保公共权力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运行。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推进政府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推进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益性服务行业办事公开。2014年公开市级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落实信息公开载体。加快科技防腐体系建设,完善综合电子监察平台。健全政府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项监督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对下级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的督导督查,完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