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上大喇叭沿街叫卖随意停车
长清交警严查广告车,禁止上路扰民霸道
2015年01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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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8日讯(记者 张帅 陈伟) 元旦期间,长清各大商家纷纷进行宣传造势,一些商家为省钱,选择安装大喇叭扰民的广告车宣传。然而广告车所带来的噪音污染及交通拥堵,在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交通隐患。为此,长清交警进行了专项整治。
  3日上午,长清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清河街及峰山路的电影院路口处,先后查获了两辆某家电商场雇的广告车,这两辆广告车属小型普通货车,在车身外均悬挂了外饰广告牌。
  “这种车行驶在路上,不仅对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形成干扰,巨大的广告牌还会遮挡车内司机的视线,存有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现场对两辆广告车依法进行了处罚,对驾驶员开展了安全教育,责令并帮助驾驶员将违法悬挂的广告牌拆除。
  当天下午,执勤民警在清河街开展的静态秩序整治中,还发现了一辆某金店雇的广告车,同样存在着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民警随即依照程序,立即将广告车带至交警大队院内,把非法安装的广告牌予以拆除、扣留,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各种形式的广告车穿行于大街小巷,使用简单的外置音箱播放高分贝的广告、音乐,造成了噪音污染,给市民生活增添了困扰。“多数广告车在路上走走停停,行驶速度很慢,在某些路段会造成交通拥堵,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执勤民警告诉记者,特别是在出行高峰时段,交通状况本就不好,广告车的出现很容易造成拥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为提升城区环境,治理广告车违法乱象,今后长清交警大队会持续对广告车进行查处,依法作出处罚,责令驾驶员或负责人将车体上的广告标识和大喇叭等扰民设施拆除,并向做广告的相关单位进行宣传教育,讲明法律法规,从根本上消除广告车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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