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龙社区的“幸福社区传递站”,是为数不多的社区公益性配套用房,让人眼前一亮。(资料图,由社区提供)
社区公益性配套用房很难成为所有社区的标配,即便是有用之于民的也少之甚少,要么服务跟不上,要么时常被挪作他用,业主维权意识也不强。近日,记者走访多个社区,调查了公益性活动用房居民难以分享的现状。
老小区缺地方更缺意识
今年冬天不是很冷,40岁出头的老柳,喜欢下楼散步,或者在附近的街角广场找健身器材健健身,夏天的时候,老柳会到附近打打够级、下下象棋。
老柳家住德兴北大道一栋住户不太多的公寓,除了交物业费的地方,老柳还从来没听说,小区里能有个遮风避雨的公共室内活动场所。
社区公益性配套用房?不就是物业那帮人办公的地方么?对记者抛出的疑问,老柳很漠然,对他来说,要是小区里能有个篮球场,小孩们能就近打打球就算是烧高香了。
老柳的小区内,简易的健身器材已经失修,小区的孩子们经常到外面找地方打篮球,还因此打过架。
1月3日,在德州天衢工业园一家小区内,正在下棋的王书衡说,能在一间有暖气活动中心内下棋休闲,简直是奢望。我喜欢下棋,他喜欢打牌,哪天来个带孩子的说要在这画画,你说该满足谁呢?今年66岁的王书衡认为,大家各种需求很难在一小间社区用房内都满足,没有这一块,他反而已经习惯了。
王女士在湖滨南大道一小区内住了20多年,两岁的女儿也准备在小区内上幼儿园。对她来说,小区内有幼儿园就不错了,有个大屋子供着暖气让你打牌看书,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这家小区物业人员称,这座老小区,房子倒是不少,除了物业用房,别的服务居民的场所不是不可以有,但维护维修费用是个很难解决的问题。
顺着湖滨南大道往南走,记者沿路随机走访了阳光花园、花好月圆、嘉瑞园、鲁班御景园、邹李小区等七八家入住率较高的小区,社区公益性配套用房缺失或被挪用的占了绝大多数。
记者从德州市民政局获悉,社区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含办公、服务用房),是社区居民议事、解决社区矛盾、开展社区组织活动、服务居民的重要场所。
以德城区为例,德城区城市社区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达标率仅为33.3%,全区48个城市社区中无自有产权的有20个,占42%。
沿街门房内的幸福传递
在德州市青年路南龙社区北面,众多沿街商铺中,有一间四五十平方米的门房,屋内书本、衣服、玩具、居家用品等一应俱全,看起来像个格子铺。
南龙社区党支部书记宋雅宁说,它并不是格子铺,而是社区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功能的一种延伸,这里叫“社区幸福传递站”。
去年5月,新湖街道办事处在此设立“社区幸福传递站”,为居民搭建互动的场所,闲置物品置换、爱心义卖、公益捐助等,居民都可以在这里实现。
宋雅宁记得,重阳节的时候,一位老人眼睛不是太好,从这里淘到一台收音机,后来他说他还缺一个放置收音机的小桌子。
办事处工作人员知道后,设置微信二维码在社区幸福传递站内,最终在微信上找到了合适的捐助者,这位捐助者就是附近居民。
目前,幸福传递站内,参与人次已有三四百人,已收到居民、单位的各类捐赠物品包括:图书、日用品、食品等600余件,辖区内104户低保户和那些贫困家庭如果有需要都可以向社区申请免费领取。
住在附近的居民张得意说,他听说过这个幸福传递站。前提是开发商愿意给这么个地方,有的小区连个健身器材都没有,南龙社区让他挺羡慕的。
对此,德州新湖街道办事处的尹成娜认为,社区内低保户或者低保边缘户日常生活中同样需要一些琐碎的帮扶,把这种帮扶和社区日常工作联系起来,需要为更多的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奉献爱心搭建一个常态化平台。
这个平台的搭建,得益于能找到这间小门市房。其实,开发商提供给他们免费使用的这间房子,也费了一番周折。
在南龙社区所有的社区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中,小区提供了160平方米,其余的办公用房则是办事处自购解决的。
老年大学成为楼盘新宠
“除了幼儿园、游泳池及室外活动场地,我们这里还有颐乐学院、四点半学校及少年活动中心……”1月7日,在天衢东路一家在建楼盘内,售楼员的介绍吸引了不少老年顾客的眼球。
在这家楼盘提供的规划图中,棋牌、多功能教室、图书室、书画教室等一应俱全,每间准备投入使用的社区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的面积,均不低于27平方米。
“很少有楼盘在这方面投入面积这么多,而且相应的配套设施我们都会建好。”该楼盘负责人称,他们向业主们宣传的更多的是“健康医疗、文化教育、居家生活”三大园区服务体系。
正因为如此,这里吸引了不少改善型住房需求的业主购房。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少新建的楼盘,将老年大学、社区服务中心等供业主活动场所的规划,贴在了显眼的位置。
在德州市东风东路上,一家楼盘的售楼人员说,篮球场、羽毛球场和草坪都是标配,他们还增大了室内活动和业主服务的使用面积。
家住簸箕刘社区的范大爷说,以往那种家家能串门邻里交流频繁的日子何时能回来,小区才真正像个家。而现在人们往往上楼了,但想找个集中活动的地儿还真不容易。
新建楼盘用社区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取悦业主,除了居民对居住条件的需求提高,也凸显了社区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现状并不乐观。
2014年6月,在借鉴外省市城市社区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德州实际,起草了《德州市城市社区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称《规定》)法规初稿。9月,市民政局分别征求了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形成《规定》草案提请11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老龄化呼唤 更多社区空间
对新出台的《规定》,德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科长焦焱认为,随着社区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也得相应的跟上。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一大批房地产开发项目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随着这些楼盘的竣工和人员入住,如何搞好社区服务和管理,成为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德州市社区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如老城区部分社区无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新建小区中未按规划建设或建成后挪作他用等,使得居委会没有地方办公,居民也没有场所活动,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基础单元缺乏基础资源,成为提升城市管理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大基础性漏洞。
当前,德州已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近60万,占总人口的10.57%,相比2010年的49.5万人增加了近10.5万人,占比增长1.7个百分点,老龄化速度年均0.6%。其中,德州市现有60岁以上老人97.8万人,已经远远超过德州市任何一个县的人口总和。
而社区养老需要更多的社区空间,无疑也呼唤社区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的回归。
今后,对未按规划要求配建社会公益性配套用房或达不到配建标准要求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予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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