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不少小区贴出退房款公告
当地房管局称此事为虚假信息
2015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月12日讯(记者 孙婷婷) 近日,齐河县不少小区张贴出“齐河县房管局办公室”的一张公告,让市民携带购房合同、收据、身份证等证件前往房管局办理退款手续。
  “齐河县购房户注意了,自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底,凡是在齐河县县城购房的住户,由于齐河县房管局测绘科的软件落后和工作人员的疏忽、不负责任,使得每个购房户多付出了十几个平方米的购房款,价格5万元到8万元。”在张贴出的公告中,还标注了90到100平方米的多算10平方米,100以上的多算15平方米。
  此外,该公告还写出了“请各个购房户务必于2015年2月13号以前(农历2014年12月25日),到齐河县房管局办公室,办理手续退还房款。要带着购房合同、购房收据、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
  “不止一个小区出现了这样的公告,家人都看到了,不知道真假。”市民焦先生说,他在网上查询到,类似此公告的情况,在2013年也曾经出现过。
  “有很多市民打来电话咨询此事。”对此,齐河县房管局作出回应,近日有人假冒房管局办公室的名义,散播虚假信息,请市民不要轻信。“现在已经报案,公安机关正在全力侦破。”齐河县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