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847人因“开错车”扣光12分
岛城交警:驾驶与驾照不符车型等违法行为最易让驾驶员丢分
2015年0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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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驾驶员在高速上有占用应急车道的不好习惯,其实这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法,一次将会被记6分。
     2014年青岛共查获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847起,按照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此类交通违法行为除将被罚款外,还将受到一次性被记满12分的处罚。据交警部门统计,一些容易忽视的交通违法行为成了驾驶员丢分最多的项目。

本报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自我感觉车技提高 擅开高等级车被罚
  据介绍,从查获的违法驾驶人情况看,许多驾驶人没有搞清楚自己的驾驶证到底能驾驶什么车辆,尤其是在驾驶几座界限的问题上模糊不清,认为自己的驾驶证驾驶这些车辆没有问题;还有部分驾驶人没有意识到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抱着侥幸的心理,被查住了才知,这原来是要被扣12分。 
  交警介绍,一般驾驶员学车都是从C1驾照开始,但除了C1以外还有很多种类型的驾驶证。主要分为A1、A2、A3、B1、B2、C1、C2,其中相邻的车型比较容易出现“开错车”的情况,像有的开车熟练的C1驾驶员,有时会错开B1本才允许开的中型客车,还有的持B本的驾驶员开A本可允许开的大型车;最为常见的违法是,一些持C2本的驾驶员本来只可以驾驶自动挡小型车,却在自以为水平提高后,也开起了手动挡车。
不少违法易被忽视,其实危害很大会被重罚
  此外,交警执勤中发现,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行为也很常见。不少车主因为家里有多辆车在使用,在换车时,稍不注意就会发生忘记携带驾驶证或行驶证的行为,而这种情况也将会带来分数的损失。 
  为此,青岛交警特意盘点了十多种易被市民忽视的违法行为,分别为: 
  (1)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记1分;(2)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避让行人,记3分;(3)开车时有拨打、接听电话,观看电视等行为,记2分;(4)在高速公路匝道超车,记2分;(5)在高速公路上低于规定最低车速行驶,记3分;(6)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记3分;(7)载人数量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记3分;(8)因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记3分;(9)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记3分;(10)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记6分;(1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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