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缴纳出境游保证金须谨慎
2015年0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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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期间是出境旅游的高峰期,很多出境游产品在一月初便销售一空。而在报名参加出境游产品时旅行社会让消费者缴纳几万元不等的个人出国旅游保证金,主要是为了防止游客出国后滞留不归,给旅行社带来不良后果。保证金一般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旅行社暂时保管,在团队返回后退还给游客,这个约定俗成的规定为旅行社规避了一定的风险,但有些不规范的旅行社擅自收取,甚至挪用出境游保证金为消费者的利益带来隐患。
  近日,南京一家旅行社门店店长因为私自将保证金转入自己名下,并用作偿还高利贷,导致大批游客投诉,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广泛关注。之前也有媒体报道过,有旅行社故意拖延一个月甚至几个月才归还游客保证金,并将大笔游客保证金投机金融赚取利润,或者用于公司扩张的,而这种不规范的旅行社有非法经营金融机构的嫌疑,一旦出现资金链条断裂,游客的押金可能无法收回。业内人士介绍,保证金数额的多少要看目的地国可能发生的滞留率而定,欧美等发达国家,滞留的可能性大,收取的押金就高;而发展中国家,游客滞留的概率低,收取的押金就少。再就是看个人资料,如果一名游客已经有不止一次的出境游经历,押金肯定就会少收甚至不收;如果是初次出境或是资料可疑,就会酌情多收。有个人资料十分可疑的,就是多缴押金旅行社一般也不敢收。
  据了解,出境游保证金收取此前已经曝出多起违法违规案件,此类事件一直处于行业灰色地带,相关监管政策和措施也是空白。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报名出境游产品,在缴纳保证金之前,一定要多方咨询,并与旅行社就保证金归还金额、日期达成协定。目前,将保证金交予银行代为监管相对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解决方式。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不能只图价格优惠而忽略了对旅行社资质的审查,尽量选择正规的大旅行社,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是否标准规范,约定的违约事项一定要细看。旅游维权是属地原则,要尽量选择本地的旅行社。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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