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延长至3月
2015年0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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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王帅) 原定于2014年12月31日截止的2015年度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延长至2015年3月底。
  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或复核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目前威海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主要是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货币补贴是指按照规定标准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租房居住;实物配租是指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收取租金,实物配租应优先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即可租住各区建设的廉租住房,也可领取廉租住房补贴到市场自行租住,还可以优先租住各市、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申请人取得威海市区居民户口(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年(含)以上;属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或按规定程序被认定为城市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均未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均无自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均未转让过自有住房,都没有领取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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