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污染入刑”成治污利器,一年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7起
顶风污染环境,48人被追刑责
2015年0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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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刘晓) 13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淄博市环保工作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淄博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动,全年共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7起,涉案人员233人;法院审判案件18起,判刑48人。
  据了解,淄博“刑责治污”是全国首创,自去年年初实施以来,受理治安案件20起,治安处罚27人。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犯罪。此外,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10次,分别针对重点区域和重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617家次。强化中心城区异味监管,设立观察哨6个,对重点区域实行昼夜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溯源、及时查处。
  据悉,2014年,全市确定了842项环保重点治理任务,已完成767项,正在建设44项,尚未开工31项。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列入海河、淮河流域规划共106个项目,已完成90个,完成率列全省第一位;列入小清河流域规划的项目416个,已完成332个,项目完成率79.8%。另外,去年张店区、沂源县被授予“省级生态区(县)”称号;31个镇被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18个镇被授予“省级生态乡镇”称号,31个村被授予“省级生态村”称号。
  “虽然去年环保工作取得一定的成就,但是接下来的环保工作仍然很艰巨,我们将继续树立‘源头严控限新增,过程严管减存量,污染严治达新标,违法严惩保安全,联合防控求改善,科技创新促发展,能力建设作保障,公众参与树正气’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与落实,确保全市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淄博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刘玉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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