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已开始整合全市社会换热站
2015年01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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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09年出台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工作的意见》规定,淄博市推行厂网站供热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大对社会换热站的集中整合力度,2009年11月15日前基本完成中心城区社会换热站的整合;其他区县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社会换热站的整合。对于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小区自建自管的换热站,建设(或管理)单位要与经营区域内的供热企业协商,经供热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交由供热企业直接负责管理或者代管;今后,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的换热站必须按照一体化运营模式由供热企业直接进行经营管理,服务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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