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BRT车道大巴车也罚
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0元
2015年0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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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9日讯(记者 张泰来 实习生 江超) “BRT车道是公交车道,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19日,天桥交警采取集中行动,对通行BRT车道的摩托车、大巴车进行查处。对于行驶BRT车道的大巴车等社会车辆,给予一次改过机会,第一次只警告不处罚,第二次则给予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罚。
  北园大街BRT车道,社会车辆占用情况很普遍。19日上午9点30分,天桥交警大队民警在济泺路、北园大街交叉口设点,查处社会车辆占用BRT车道的违法行为。
  民警刚到现场就有一辆淄博牌照的大巴车自东向西沿BRT车道开了过来,民警上前将其拦停。
  “知道BRT车道是公交车道,社会车辆不能占用吗?”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称自己知道这一情况,但面对知道为何还要占用的追问,对方选择了沉默。
  占用BRT车道的社会车辆为数不少,短短半小时时间,民警就查处了11辆,其中有大巴车、中巴车,有长途客车,也有单位班车。几乎无一例外,所有的驾驶员都表示知道不应该走公交车道,再追问就缄默。
  “根据我们的经验,占用BRT车道的社会车辆主要以客车为主,另外还有三轮车、摩托车和电动车。”天桥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杨明星说,这些社会车辆占用BRT公交车道,一方面影响了公交车通行效率,不符合公交先行的交通理念,另一方面也存在着安全隐患。
  “长途客车只能右侧下客,靠近机动车道,一旦有中途下客的行为,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杨明星说,根据经验,在BRT车道通行的摩托车、三轮车多数没有牌照,驾驶员不怕抓拍,行驶速度快,跟汽车相比安全性能又差,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杨明星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驾驶车辆占用BRT车道的驾驶员要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考虑到这一情况比较普遍,目前,交警对于第一次被查处占用BRT车道的驾驶员,只给予警告暂不罚款的处分。
  “我们会对此次查处的车辆进行登记,如果下次再被查处,将给予驾驶员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杨明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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