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远光灯扣一分罚一百
交警夜查机动车违法行为
2015年0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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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9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高俊 郑辉) 15日晚,章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双山大街鲁宏大道等六个路口设置检查点,严查机动车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情况。据悉,根据新交规规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驾驶员会面临被扣一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1月15日晚,在双山大街、鲁宏大道路口,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灯光使用检查。在近一个小时的跟踪采访中,记者发现多数驾驶员能够遵守交通规定,在会车时使用近光灯,仅有一辆私家车在路过该路口时使用了远光灯。经交警劝说后,车主连声抱歉,并转为近光灯驶离。
  交警介绍,在双山大街、鲁宏大道路口处,道路光照条件较好,驾驶人员大都能自觉使用近光灯行驶,但在路灯照明相对欠缺的路段,还存在一些不文明用灯的行为。
  车主秦先生反映,有时对面来车不关远光灯时,自己为了“报复”也会打开大灯照对方。交警表示,这样的行为容易将双方都置于危险的境地,当夜间会车时,远光灯的强光可使对向驾驶员瞬间看不见任何东西,导致事故多发,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这时,驾驶员可以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示对方变换灯光。
  本次夜查,交警主要采取教育警告的形式,规范驾驶员夜间使用机动车灯光的行为,同时交警也严查夜间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过往交通违法嫌疑车辆进行逐一排查。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60余人,警车15辆,在六处路口教育警告滥用远光灯机动车驾驶人97人,查处酒后违法驾驶人5人、无牌无证摩托车4辆,并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3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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