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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救助劝回11人
2015年0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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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9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郝冬英) 近日,宁津县民政局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巡回救助力度,将流浪乞讨人员劝带回福利院,或者协调相关部门护送其回原籍。
  据了解,在救助过程中,即便有热饭、热菜、温暖的房屋,有工作人员的悉心照顾,很多流浪乞讨人员也不愿到福利院接受救助,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工作人员会耐心询问他们的家庭情况及详细住址,联系当地民政部门护送其回原籍。
  截至目前,县民政局通过公布救助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增加上街巡回救助次数等措施,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4人次,其中劝带回福利院供养1人,劝送其回家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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