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工头赊购烟酒诈骗
2015年0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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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月19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李增强) 菏泽一男子冒充某建筑工地工头,以送礼为由,分别从两超市骗购价值65000元和25000元的烟酒,后其将骗购所得的烟酒转卖给他人,所得钱财8万余元全部被其挥霍一空。1月19日,该男子被开发区警方提请逮捕。
  据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车站派出所副所长王洪超介绍,2014年9月16日,开发区中山路东段两烟酒门市老板到派出所报案:男子杨某多次在两家门市上赊购烟酒,现在人已经联系不到,怀疑被诈骗。接警后,开发区警方展开调查,多次抓捕未果,后将杨某上网追逃。
  2015年1月11日23时许,济宁市市中区警方在开展治安清查时,在一宾馆将杨某抓获。1月12日,杨某被移交菏泽开发区警方。
  据杨某交代,他初中毕业后在家待业至今,在2014年3月份左右来到菏泽,经常到“A超市”、“B超市”买东西,逐渐和两超市内的经理认识。几个月后,眼看钱就要花完,杨某动了两家超市的主意。
  2014年8月,杨某找到两个超市的经理,“我们在菏泽市长城路某工地上承包土建工程,中秋节要送礼,你们先把烟酒给送过来,随后一起结账。”为骗取信任,杨某还故意让两人将烟酒送到了工地上。通过此方法,唐某在“A超市”内赊购了价值65000元左右洋河海之蓝酒、大苏烟;在“B超市”赊购了七十箱杨湖黑陶酒(价值20650元),四十条大苏烟(价值16000元,还了11500元)。然后,杨某将烟酒卖到东明县一回收烟酒门市,所得钱财8万余元全部被其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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