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将于2月6日召开
2015年01月2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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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9日讯(记者 蒋大伟) 19日上午,烟台市政协召开十二届十七次常委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6日召开。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政协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政协主席郝德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对2014年工作进行了简要总结。对当前工作,郝德军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战略实施,创新政协履职实践,为建设法治烟台议政建言、献计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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