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假借治病诱奸少女获刑
2015年0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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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月19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冯丽丹 张廷利) 谎称自己是金刚体,利用迷信治病诱奸少女。近日,临清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和尚假借治病强奸未成年少女案,经审理,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6岁的张某于2002年在河北威县剃度出家,法号“释妙愿”。后被告人张某返回临清,在临清市新东方商业广场六楼租房开设一“佛聚中天”佛殿。2013年7月被害人刘某某(1996年4月出生)跟随其父在佛殿认识了被告人张某。同年9月至2014年3月期间,被告人张某谎称自己为佛僧“金刚体”,能给被害人治病,采取让被害人饮酒、言语诱骗等手段,多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被害人刘某某发现上当受骗后告知其母,被害人母亲遂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2014年7月28日将被告人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利用迷信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张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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