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东西我们要留下
2015年0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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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晓然
  1964年开始讲阶级斗争以后,因为文物店里只有新来的杨会计是党员,所以内部矛盾就很多。有人说文物店是资本家掌权,原来的经理辛友三买卖文物的行为就被当作是资本主义经营,光是为了挣钱。
  辛友三平白无故地就被划作资本家,“文革”期间整天被拉去批斗,这样就只剩下我自己一个人独立支撑起文物店的业务。于是国家在1965年又派了个老经理来,叫张潘淑,一个很精干瘦小的女同志。
  1968年,造反派开始成立组织,济南市成立革命委员会,文化局和体育局合成文体革委。那些不可多得的文物和历史古迹便首先受到冲击。
  一天有个人很着急地跑到文物店来对我说:“市里有意见,要把查抄的东西集中管理,你们几个单位出人,把查抄的东西收集起来!”
  因为东西放在各个单位太分散,有的东西被烧了,有的东西坏掉了,所以都送到接收站保存。这样文物店、博物馆、图书馆就成立了济南市查抄物资接收站的文物图书收集组,查抄的东西都堆在黑虎泉附近的殡仪馆(殡仪馆原来是“浙闽会馆”)里。  
  这个文物图书收集小组成员主要就是图书馆的汪冠清和文物店的崔明泉两个人,博物馆的人不很固定,经常换人。哪个单位抄了谁家的东西,都要做一个单子,到市里的接收站签个字,再送到接收站这里来。有用的没用的,都要登记存放。我们就这样收了三年,光是堆在大厅里的字画,摞起来一捆一捆的,跟小山一样。
  到了1970年下半年,市里有意见了,说这些东西总堆在那里也不是办法,要处理掉才行。各方对处理查抄物资的意见不一致,争论不一。
  当时负责处理查抄物资的单位有济南市博物馆、外贸局、文物店和回收公司。处理的顺序是博物馆先挑,再外贸挑,然后文物店挑,剩下的就归回收公司。博物馆是财政拨款单位,它挑的东西都要做个价,要明确是拿了谁家的东西,值多少钱,然后由财政拿钱。文物店和外贸部门则是由自己拿钱。“文革”前的博物馆里其实就只有几个老人,博物馆就找我,让我代表博物馆去挑东西。博物馆给我的意见是,尽量多挑。那时出口文物有规定,涉及到16个字的就不能出口——“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牛鬼蛇神、封建迷信”。
  但其中就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博物馆不要的东西不一定就不是文物,主要是因为同一物品重复太多,或者是品相不好,但还是应该留在国内。他们就觉得应该把挑东西的顺序调整一下。但由于查抄组的组长是外贸的,所以要调整顺序的话,就比较困难。  
  博物馆的人站出来说:“这些东西可以作为阶级教育的资料,我们要留下。”
  但外贸的人就不同意了,因为可以换取高额外汇。
  两方人争论不一,这时有人给我出主意,让我去找军代表。“文革”期间济南文化系统进了两个军代表,一个是炮兵的政委,一个原来是警备区的文化科长,“文革”中军代表说话很管用。我去参加市里的协调会,把我那边的情况跟军代表说了一下。
  在后来的协调会上,各方说各方的意见。军代表说:“大伙说的都有道理,我谈谈我的意见,不一定正确,大伙听听吧。我觉得这些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我的想法,就算是用钱,也不能把老祖宗都卖光了吧?”
  这下子外贸局的人都不说话了,博物馆才得以把那些珍贵的东西留下来。
  “文革”中,财政上把文物店以前挣的几万元钱冻结了,只留下少部分钱维持日常开支。文物店自己没有什么钱收购文物,还是新来的张经理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她虽然自己不懂文物收购的业务,但懂得充分发挥店员的学识和才干。在文物店收购文物时,会计很不愿意——本来社会上都在“破四旧”,却还要花钱去买这些没用的东西。但张经理认为虽然这些东西现在看上去没用,但以后就说不准了。她让我去把有用的东西挑出来,钱的问题她去想办法。
  当时有一种进口的人工合成的宝石,我想买回来。虽然东西都是由自己出价,给多少自己说了算,但会计还是不给钱。张经理就自己掏钱,还说不够的话扣工资就行了。再后来,她干脆就去了市里,跟有关领导说明了这个情况。这样一来,市里才把文物店的钱给解冻了。很多有用的社会流散文物,才得以进到了文物店的仓库。
  当年,文物图书收集小组用一年多时间处理这些东西,那么多的好东西才有了去处。其中有些东西,是清代民国的帽筒和字帖,各种各样的都有。如今这些东西都成很珍贵的文物了。
  (注:崔明泉为原济南市文物店总经理,现任山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文物专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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