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火车票退票进入“收费期”
2015年01月2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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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蒋大伟 实习生 庞旭) 21日起,春运首日2月4日的火车票退票将需要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春运火车票退票进入了“收费期”。
按铁路部门规定,从2014年12月起,全国铁路延长火车票预售期至60天,并开始实行新的退改签规则: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开车时间前48小时以上退票的按票价5%计,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价10%计,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20%计。此外,火车票改签后退票,收取票价20%的退票费。
由于今年春运期间的火车票预售期延长至60天,部分市民在确定不了行程的前提下提前囤了很多车票。自1月中旬开始,烟台火车站售票厅排队改签和退票的市民就很多,火车退票改签窗口也由原来的一个增加至两到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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