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逐步实现市民化
随迁子女将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015年0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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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1日讯(记者 李榕) 日前,德州市决定实施《德州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德州市农民工权益保障3年行动计划》《德州市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加快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其中,每年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达到80%以上,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达到90%以上。
  农民工公共服务方面,将重点做好就业创业、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就医和计划生育四个关键问题。落户城镇农民工,5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所有农民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民工适龄子女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育龄农民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覆盖率达到85%以上等。
  其中,农民工子女教育保障方面,将建立健全全市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输入地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输入地财政保障范围;农民工随迁子女以输入地为主、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每年农民工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达到80%以上,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达到90%以上。
  此外,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力争到2017年,实现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同工同酬比例达到95%以上;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到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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