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两会”将于2月5日开幕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各项议程确定
2015年0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1月24日召开的市政协十二届十二次常委会决定,政协第十二届聊城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月5日-8日在聊城召开。                    本报记者 张跃峰 摄
     本报聊城1月25日讯(记者 张跃峰 通讯员 梁兆坤) 记者从1月24日召开的市政协十二届十二次常委会上获悉,政协第十二届聊城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月5日-8日在聊城召开,这也就意味着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聊城市“两会”开幕日期敲定。 
  1月24日召开的市政协十二届十二次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情况的通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聊城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议程、日程等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等有关事项的决定。  根据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聊城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及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议程、日程等有关事项,政协第十二届聊城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5日-8日在聊城召开,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聊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聊城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列席第十六届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表彰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聊城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其他事项。 
  市政协主席金维民在讲话时表示,过去的一年市政协常委会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积极贡献。当历史跨入2015年,新常态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背景、新特征和新动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是中共中央提出的一项总体要求,是做好新一年政协工作的基本思路,也是每一位政协委员都必须回应的时代课题。 
  金维民要求,要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主动适应和引领政协工作新常态,主动适应和引领“两支队伍”建设新常态,要全力做好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