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公布243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许可224项,非行政许可19项
2015年0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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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月25日讯(记者 王世腾 通讯员 桑蕊) 近日,宁阳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行政权力公开网等向社会公布了《宁阳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其中行政许可224项,非行政许可19项,包括事项编码、类别、实施机关、事项名称、子项名称、设定依据、承诺时限、是否收费等要素和内容。
  此次公开的《目录》有行政审批事项243项(含子项共计364项),其中行政许可224项,非行政许可19项,包括事项编码、类别、实施机关、事项名称、子项名称、设定依据、承诺时限、是否收费等要素和内容。《目录》通过部门单位自查、县政府审改办审核、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核、向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征求意见、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等程序,最终核实公布。
  为认真落实《目录》,县政府印发了《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机关要切实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制定标准化实施办法,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按照公布的目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要切实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强化审批责任,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对《目录》进行动态管理,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出台、修改、废止情况,按照规定程序适时调整《目录》,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再单独行文公布。《通知》还规定,县政府审改办是《目录》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级《目录》管理工作,对行政审批事项组织清理、编制目录、动态管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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