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检察院首聘特约检察员
2015年0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泰安1月25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张甜) 泰山区检察院聘任首批特约检察员,聘期5年,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21日下午,泰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卫华以泰山区检察院特约检察员的身份全程参与了该院首例检察宣告活动,该院对2起不起诉案件进行了检察宣告。
  据了解,泰山区检察院在区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组织的推荐基础上,经与区委统战部会商,并征得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同意,聘请2名代表人士担任该院首批特约检察员,聘期5年。该院从事特约检察员联络工作的负责人介绍,特约检察员的职责包括参与检察机关重大决策的研讨、重大规范性文件的论证和有关专门问题的调研和问询,参与检察执法执纪检查等活动,参与接访工作,并可以受理,向检察机关转交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及相关材料,有权了解相关事宜的查处情况和办理结果,对办理情况给予监督等事宜。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