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车祸扯出三起官司
为保障各方利益,最终法院判决负次要责任的赔偿了负主要责任的
2015年01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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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牟法宣) 一场车祸引发了三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交警认定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司机,却获得了最多的赔偿,而被认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司机,却反而要自己承担损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日前,牟平法院审理了这起事故引发的相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4年7月份的一天,张某开着农用三轮车去赶集的路上,跟林某开的面包车撞在了一起,造成两车侧翻,张某当场死亡,面包车内乘坐的人员杨某八级伤残,面包车和三轮车都受损严重。
  经交警部门认定,三轮车司机张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面包车司机林某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案发后,张某的家人起诉了面包车司机林某及其保险公司,要求对方赔偿这起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受伤的面包车乘客杨某起诉了张某的家人,要求他们从所继承的遗产中对自己进行赔偿。在审理期间,林某又反诉了张某的家人,也是要求他们从继承的遗产中对他进行赔偿。
  在这三起官司中,张某家人主张的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4万多。要求林某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1万多,超出的部分由林某按照他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林某反诉张某家人,要求其赔偿自己医疗费、车辆损失费等共计1万多元。因此前林某支付了张某家人1万元,林某要求张某家人返还他多赔付的400多元。面包车内受伤的杨某向张某家人主张赔偿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9万多元。
  案件审理中,法官得知面包车只投保了交强险,三轮车没有任何保险。为了更合理地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承办法官通过各种方式反复讲解其中的法律知识,最终促使三家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的家人从林某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获赔11万元,从林某处获赔1万元。同时张某家人赔偿3万5千元给杨某,而林某的损失由他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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