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约架出气招来杀身祸
头部受伤不在意,第二天再也没醒来
2015年01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月26日讯(记者 杜彩霞 通讯员 郑春笋) 为帮朋友出气,胡某叫上“哥们”与“仇人”李某约架,可打斗过程中胡某被李某击中头部,还想再次投入“战斗”的胡某第二天死亡。近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2014年5月,胡某和三个朋友在饭店吃饭,饭局上朋友宋女士称,李某曾欺骗了她。作为朋友,几人便要为宋某“出气”。先是通过微信骂李某,随后还与李某通了电话要求“约架”。“我们约在三八路一家KTV见面,之后去了一片空地上。”宋某说。几人见面后,胡某便踹了李某一脚,之后胡某和几个朋友便开始追打李某。这时,李某拿起地上的一块石头砸向胡某头部。
  “我们看见他头流血了,就没有再打,送他去了医院。”宋某说,到了医院胡某没有做深入检查只是包扎一下,就要再继续找李某打架。走出医院后,胡某没有找到,李某便入住了一家酒店。可是第二天早上胡某再也没有醒来。经鉴定,胡某因被钝性外力作用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随后,李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德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因琐事与他人争斗,并持石块打击被害人胡某头部致其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胡某对事件的引发有过错,其死亡结果的发生与救治不及时存在一定关联性,故对李某可从轻处罚。遂判决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赔偿胡某家人丧葬费两万余元。
快换换吧
  1月26日,火车站附近的迎宾大街地名标牌被损坏,广告纸也裸露在外。窗口位置的标牌如此不雅观,还是快换换吧。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缴话费起歹意 顺手偷人手机
  本报1月26日讯(记者 杜彩霞 通讯员 邱杨) 小许是陵城区滋镇移动公司的一名营业员,最近他遇上一件蹊跷事儿,在给客户换手机卡时,自己的手机竟然不见了。
  小许赶紧报了警,民警通过录像发现,一名办理业务的男子形迹可疑。当天,该名男子办理完业务后迟迟没有离开营业厅,而是鬼鬼祟祟,不时四周观望,但他的目光显然锁定在了小许那部手机上。随后,他趁大家不注意,顺手牵羊偷走了手机。
  通过录像确认了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后,民警在其家中将其抓获。经讯问,该名男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警方依法对该男子进行了治安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