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纪委下发通知,10个“严禁”重申过节纪律
10把巨锁紧扣贪腐咽喉
2015年01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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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月26日讯(记者 张建丽 通讯员 韦林杰) 2015年春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洁过节,菏泽市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10个“严禁”重申过节纪律要求。同时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其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公款吃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在机关内部餐厅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要保持高度警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要节点,抓住具体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纪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都要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市纪委监督举报电话是:5310110,5310259,举报邮箱是:hzjwl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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