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打车来济,持刀抢劫273元
济南警方多警联动一小时迅速抓获劫匪
2015年01月3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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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从原籍滨州打车来到济南,持斧头、砍刀等凶器对司机实施抢劫,抢得273元现金。案发后,天桥警方迅速调集派出所、巡警、特警、刑警等多个警种,仅用一小时便抓获犯罪嫌疑人。
本报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李哲 孙晓雯
抢劫嫌疑人步行离开被民警追上
1月28日晚9时许,天桥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滨州籍男子尹某报案,称其当晚从滨州驾车载一名租车男子来到济南,行至鹊山黄河铁路大桥附近时,该男子忽然持斧头、砍刀等凶器对其实施抢劫,抢走其随身携带钱包一个,包内有现金273元。
当前,正值省“两会”期间,济南市公安局启动了“一级巡防”勤务机制。110指挥中心立即调集泺口派出所、大桥派出所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黄河铁路桥下停着一辆白色比亚迪汽车。询问受害人尹某后,民警掌握了嫌疑人个头不高、体态较瘦、背一黑色双肩包的体貌特征和逃跑方向。
由于案发时间较短,四周也没有便利的交通工具,民警判断犯罪嫌疑人应该没有走远,于是沿着嫌疑人逃跑方向追击,同时将这一情况上报指挥中心。随即,指挥中心迅速调集案发现场周边执勤的巡警、特警大队泺口浮桥治安检查站值班民警及刑警大队备勤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前后追堵劫匪。
晚上10时许,民警搜寻到黄河鹊山大坝上时,发现一男子携带一个双肩背包独自行走,体貌特征与受害人描述的基本一致。民警认定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为不打草惊蛇,民警关闭警灯,驾驶警车快速靠近该男子,趁男子不备迅速下车,将其制服。此时,距离案发仅仅一个小时。
斧头被司机夺下,又拿出砍刀
起初,男子并不承认抢劫事实。但是经过审查,男子心理防线逐渐崩溃,最终向警方供述了其持斧头、砍刀等凶器抢劫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名叫杨某,男,19岁,滨州惠民县人,2013年6月在济南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4年6月,他刑满释放后回到老家。由于没有工作手头拮据,杨某便产生了抢劫的邪念。
1月28日下午,杨某携斧头、砍刀从滨州市明珠广场打车,称“到济南办事”。当行驶至鹊山黄河铁路大桥附近时,杨某让司机尹某停车,而后忽然从双肩包内抽出一把斧头,威胁司机尹某,要求其将随身携带的钱财交出。但是不承想却被身强体壮的尹某将斧头夺下,之后杨某又从背包内抽出一把砍刀继续实施抢劫,由于砍刀比斧头长出不少,尹某奋力摆脱杨某并趁机下车奔跑呼救。
眼见追不上尹某,杨某便从车内抢走了尹某的钱包一个,内有现金273元,随后仓皇逃离现场。令杨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仅仅一个小时之后便被天桥警方多警联动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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