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户“边缘家庭”领到低保金
重病、重残的低保边缘家庭也可申请困难救助
2015年02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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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日讯(记者 陈之焕 实习生 康悦明 通讯员 张睿) 日前,记者从崂山区民政局获悉,去年崂山区出台低保新政,将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特殊困难导致入不敷出的“长期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该项举措实行三个月以来,已有17户47人受益。
  崂山区王哥庄街道的71岁老汉陈明与妻子刘花生活困难,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均成家且无正式工作。刘花患尿毒症多年,一周要做三次透析,而老两口每人每月只有465元的养老金。按以前政策,已经享受养老金的家庭不符合低保政策。不过,日前崂山区民政局给这个家庭办理了低保,老两口每人每月又多了470元的低保补贴。同时,通过低保身份,刘花报销了入院透析时大部分费用,减轻了不少负担。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切实履行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作用,崂山区创新研究制定了关于对特殊困难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的办法——《崂山区关于对特殊困难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的办法》,对全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因重病、重残等情况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持续支出型”困难家庭实施低保救助,更好地保障全区特殊困难家庭基本生活。陈明一家享受的正是出台的新政策。
  崂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新政策,重病、重残低保边缘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200%范围内的,都可以申请困难救助。目前崂山区有2300余户低保人员,新政策实施后,享受低保的人群将不断扩大。此政策在崂山区实行三个月时间,已有17户47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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