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交警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资料片) 本报通讯员 王海波 摄
本报济南2月5日讯(记者 王兴飞 实习生 周鑫) 春节假期期间即2月18日(除夕)至24日(大年初六),省内高速公路实施免费通行。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提醒,免费通行期间,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会放松。为避车辆被交警拦截,如果此前有未处理的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车主需尽快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2月4日上午9点半,济南港沟高速收费站,一辆沂源县牌照的小货车驶过卡口时,警报骤然响起。执勤民警上前将车辆拦截,并对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原来,该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抓拍,民警依法对车主进行处罚。
“5车道,鲁AGC×××车辆已驶入收费站,请进行拦截。”几分钟后,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历城一大队警务室内的语音报警系统发出提示。驾驶该车的中年女子随后被带至警务室,经了解,该车在此前的一次高速路通行中有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处理。民警提醒其尽快处理,“如不及时处理,每次经过高速公路卡口时,都会响起警报,影响出行。”
省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历城二大队大队长郝维斌介绍,目前,高速交警已在省级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建立卡口拦截系统,在该次通行中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或者以往产生的违法行为一直未处理的,卡口系统都会自动报警,民警会依法布控拦截,并对相应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据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统计,今年1月1日至2月1日,仅一个月的时间,省高速13个直属违法处理点的卡口拦截系统共报警12035次,其中处罚3858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5474起。
为保障春运高速公路安全通行,依托收费站、服务区等设置区域,高速交警设立春运临时执勤点。涉及客车、旅游包车、危化车违法的,交警部门将倒查源头追究车辆单位责任。
此外,根据部署,高速交警部门将在2月16日、2月24日开展全省集中查处客车超员违法行为统一行动,2月12日、2月21日、3月2日开展全省集中查处酒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