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办理纳入承办单位年度考核
2015年02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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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6日讯(记者 蒋大伟) 6日,记者从烟台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了解到,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共提交提案581件,其中民生方面提案共326件,占60.9%。对于新一年提案工作的要求,要继续将提案办理纳入承办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全面提高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水平。
  6日上午,烟台市政协副主席张行如报告了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形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共提交581件,经审查立案535件,占提案总数的92.1%。对于立案的提案,分别送交88个承办单位办理,截至2014年底,已全部办复。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共提交提案中有关民生方面的提案共326件,占60.9%。其中,民革烟台市委提出“加快市区公交建设”的提案后,市公安局建立了城区主干道公交智能化优先信号系统,市交通局完善了公交专用道配套标识和监控系统,市规划局开展了《烟台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修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
  围绕促进经济转型相关的经济方面提案共有99件,占18.5%。
  涉及社会治理方面的提案37件,占6.9%;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提案共23件,占4.3%。
  在提到对于新一年提案工作的建议时,提出要加强对承办单位的督促检查,有效推进提案的办理落实。继续将提案办理纳入承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任务考核体系,提高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水平。
  去年以来市政协对一批综合性强,党委、政府和社会关注度高,民生关联大的重点提案,由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领衔督办,扩大重点提案办理的示范效应。一年来,共遴选出24个重点提案,组织8次提办双方见面会,推动重点提案一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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