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任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卞玉杰:
老年人维权,尽量快审快结
本报记者晋森
2015年0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卞玉杰。本报记者晋森 摄
     在今年的法院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任城法院积极维护老年人权益,老年法庭公益维权活动被评为“山东省十大老年维权公益活动”。6日,记者采访了市人大代表、任城法院院长卞玉杰,“作为全省首家成立的老年法庭,任城法院对老年人维权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等阶段优先处理,依法为老年人维权,保护老年人权益。”卞玉杰表示。
  “由于老年法庭的维权对象是60岁以上的老人,面对这一群体,我们在立案程序上简化,审理高龄老人维权案件时上门,执行涉老纠纷案件时优先,在立案、审理和执行三个环节上,保证便老利老的渠道。”卞玉杰说,2007年,任城法院率先成立老年法庭暨民事审判第五庭,专司审理当事人一方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案件,2014年审结涉老案件563件,调解撤诉率达到88.13%,抽调具有老龄工作经验的法官从事老年案件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效,并逐渐摸索出了一套办法。
  “首先是简化立案程序,做到即收即办,快审快结。尤其是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双方当事人自愿速办的涉老案件,做到当即立案、当面送达、当时调处、当日结案。”卞玉杰告诉记者,老年维权案件主要是赡养、家庭纠纷等民事案件,尽快结案让老年人不再一趟趟的跑,做到“案结事了”。其次,是对诉讼费进行“减缓”,对贫困老年人或孤寡残疾特殊群体老年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办法,避免老年人因“打不起官司”而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2014年以来,共为老年人案件缓、减、免诉讼费187件,缓、减、免诉讼费21万余元。
  “对一些高龄、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我们还采取了上门审理等灵活方式。”卞玉杰表示,对特殊情况的老年人实行“三不传”,即在案件和审理过程中,对高龄老年人不传唤到庭,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不传唤到庭,对居住偏远、交通不便的老年人不传唤到庭,采取现场开庭等多种方式进行审理。另外,设立专门的“老年人信访接待窗口”,对来院信访的老年当事人实现优先信访;对涉老纠纷案件,安排业务精、素质高的法官和执行员优先审判、优先执行。
  “我们对个别虐待老年人的刑事案件,也加大了打击力度。”卞玉杰告诉记者,对于残害、遗弃老年人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依法进行刑事处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下一步,任城法院还准备对于高龄、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在细节上更加注重便老,维护老年人这一弱势群体的权益。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