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建立联审联查机制,加强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申请保障房,“八双眼”一起把关
2015年0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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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0日讯(记者 樊伟宏) 近日,市房产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市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网络信息平台前,各部门通过部门协查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住房保障资格联审联查机制,加强住房保障资格审核。
  据房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因政府部门间信息不共享,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过程中发现部分住房保障家庭的申报材料与各部门登记信息不一致,个别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骗取住房保障资格,影响分配公平。所以,加强建立住房保障资格审核联审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据了解,联审联查主要包括日常资格准入,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前及住房保障家庭年度复核三部分。区县房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住房保障资格的相关资料后,及时将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发函至同级公安、民政、人社、工商、地税、残联等部门,住房公积金信息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发函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由相关部门依照规定依法协助查询相关信息或授权房管部门工作人员直接查询。
  各区县房管部门在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前,在本区县进行部门协查的同时,分项目将申请配租或配售的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统一报市房管部门,再发函至其他各相关部门依照规定依法协助查询相关信息或授权市房管部门工作人员直接查询。发函协查的,相关部门在10日内为市房管部门出具核查结果,市或区县房管部门将核查结果作为是否准予配租、配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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