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交警开展专项行动共淘汰黄标车20331台
2015年03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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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艳 通讯员 丁兆专     
  日照公安交警部门自2014年7月14日在全市开展了集中治理黄标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黄标车闯禁行、无标车违法上路、驾驶报废车上路、车辆逾期未检验、机动车排放黑烟、伪(变)造环保检验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61000人次,警车20000台次,全市共查处闯禁区黄标车6152辆,未粘贴环保标志车辆4776辆,机动车排放黑烟车辆3210辆,未按规定年检车辆6290辆,驾驶报废车行驶3辆;共淘汰黄标车20331台。
  集中行动开始后,市公安局车管所对黄标车导出数据、摸清底数,分类建立明细台帐,具体落实到各区县交警大队。倒排工期、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达到强制注销的黄标车,做好公告工作。督促机动车所有人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对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淘汰、注销。同时,严格注册登记管理,对达不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手续,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检合格标志。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测机动车171914台,没有为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机动车签过章。2014年8月18日,将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期、机动车登记系统显示强制报废的黄标车信息在日照网上车管所网站公布,督促车主尽快办理注销手续,绝不在手续不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注销车辆信息。
  严格禁行区域内黄标车管控。各交警大队根据已划定的禁行区域,在辖区主要道路,通过定点查控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黄标车闯禁区、无标车上路行驶、冒黑烟车等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的查处力度。定期开展统一行动。每月15日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黄标车等高污染排放车辆上路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联合环保部门定期开展本区域集中查缉行动。
  日照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将环保部门提供的黄标车、无标车和车管部门提供的逾期未报废和逾期未检验的车辆信息录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强化检查比对,依托城区交通出入卡口和监控设备,对违法行驶的黄标车、无标车和未年检、报废车进行抓拍、取证,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压减黄标车活动空间,引导群众主动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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