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
龙泉街道、界河镇获得“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2015年03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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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3月3日讯(记者 张冬梅 实习生 李新会) 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召开,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中,滕州市在参加评选的城市中脱颖而出,跻身“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取得了参评全国文明城市的“资格证”。龙泉街道、界河镇获得“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综合评价一个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最高荣誉,是集中体现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也是彰显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三年表彰一次。本届评选,山东省有3个地级市入选全国文明城市,6个地级城市、13个县级城市成为“提名城市”,滕州市在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中,名列全省第二位。
  滕州是距今7300年的北辛文化发祥地,也是“平民圣人”墨子、“百工祖师”鲁班的故里。近年来,滕州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工作理念,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完善城市管理、改善百姓民生、实践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和途径,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通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城市面貌不断变化,生活环境不断改善,交通秩序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不断规范,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得到了很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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