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副院长黄尔梅:
巡回法庭法官将实行轮换制
2015年03月0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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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4日讯(特派记者 马云云) 3月2日,全国两会开幕前一天,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开张”了。开庭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这一槌揭开了今年司法改革的大幕。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内部如何运转,能解决多少问题?4日,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透露,考虑到各种因素,巡回法庭的法官将实行轮换制度。
2日审理的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两家公司因一份《供货协议书》发生纠纷,上诉人对广西高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一案件的审理在司法改革史上有标志性意义。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侯欣一认为,巡回法庭的设立利于排除地方对司法的干扰。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则认为,其能带来的显著好处之一是诉讼便利,巡回法庭管辖区域内需要到最高法院上诉的案件不用跑到北京,在当地即可办理。
侯欣一说,巡回法庭的法官是经过报名加遴选后确定的,是精干力量,至于是长期还是临时在巡回所在地工作还不清楚。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向记者表示,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目前计划是对巡回法庭法官实行轮换制度。
“现在巡回法庭是固定的,不流动,近期在西北等地会不会设立还不知道。”侯欣一担心,如果巡回法庭长期固定在一个地方,一段时间后就会与当地人员熟悉,那么解决问题的有效性值得关注。“巡回法庭的概念应该是流动的,有案子就受理,没案子就撤销”。
对于下一步工作,黄尔梅说,目前巡回法庭工作正在正常进行中,是整个制度设计,要等其运转一段时间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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