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大药房第七分店药品来源不明被调查
2015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3月11日讯(记者 秦雪丽) 近日,牟平一市民在健民大药房第七分店购买了天然维生素C,但怀疑为假药,就进行了举报。对此,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与牟平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健民大药房七分店进行了全面检查。
  经查,市民所反映的“养生堂”天然维生素C咀嚼片,标示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50541,生产单位为:华夏协同(北京)国际医学研究院淄博生产。
  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产品1瓶,药店工作人员提供不出该产品的购进记录和批准证明文件等资料,执法人员已对该产品进行了封存处理,并向标示生产地药监部门发协查函进一步确认产品真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药店购买药品、保健食品等产品请保留好销售小票,发现质量可疑的,请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及时进行查处,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促进药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不断规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