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跨省拿到10万欠款
2015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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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1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孙亚萍) 原告江苏公司起诉被告德州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双方对抗情绪很激烈的情况下,陵城区法院执行二庭法官先后两次远赴江苏,25天跨省帮申请人拿到10万元欠款。
  据悉,原告江苏公司起诉被告德州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货款159400元,该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公司未按判决书规定的事项履行义务,申请人江苏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调查,被执行人正在机构改制,重组合并,已无力顾及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江苏公司因资金紧张,如不及时拿到这笔欠款,公司将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机。在双方对抗情绪很激烈的情况下,该院执行二庭法官在严密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同时,先后两次远赴江苏,当面做申请人的工作,使双方有了握手言和、和解执行的意向,最终在执行法官主持下,经双方当面协商,申请人自愿放弃了近6万元的本金,被执行人也因少拿了6万多元及利息,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被执行人当场通知公司会计将10万元打到对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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