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购:百分百长蚕丝顾客:含量缩水七成
2015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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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1日讯(记者 潘旭业 通讯员 王惠) 售价千余元、号称100%长蚕丝的高档蚕丝被买到手后却含量“缩水”,内标上注明的长蚕丝含量仅为30%,这让消费者李先生非常气恼。由于售货商场一直拒绝赔偿,李先生愤而投诉到黄岛区消保委。经调解,商场同意退货,并赠送李先生一条约同等价位的100%长蚕丝被。
  蚕丝被动辄上千元,黄岛区消费者李先生觉得这么贵的东西一定要去大商场买,质量才更有保证。2014年9月5日,李先生来到黄岛区某大型商场,花了2560元购买了2条蚕丝被。“购买时我多次向商场导购员确认是否是100%长蚕丝被,为了打消我的顾虑,导购员还特意在购物发票上写明品牌名称和产地,注明是100%长蚕丝。”李先生说。
  回到家后,李先生将蚕丝被的包装打开,却发现被子内标识牌上标注是30%长蚕丝,70%短蚕丝。长蚕丝含量一下子“缩水”了70%,李先生认为商场存在欺诈行为,找到商场要求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3倍赔偿。商场却认为蚕丝被内标上已明确告知是30%长蚕丝,70%短蚕丝,因此商场没有欺诈行为。
  双方各执一词,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向黄岛区消保委投诉。经过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商场退货,并赠送李先生一条同等价位的100%长蚕丝被。李先生虽然最后得到了一定的补偿,但在维权过程中,也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也应当查看商品标牌及相关信息说明,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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