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黄标车“黄改绿”还可享补贴
按改装价格政府补贴一半
2015年03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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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滕州3月11日讯(记者 张冬梅 实习生 李新会 通讯员 孙薇) 11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滕州市柴油黄标车“黄改绿”工作已正式启动,符合“黄改绿”条件的车辆加装尾气净化设备后,可继续上路。
  据了解,黄标车“黄改绿”是指对部分车况较好、残存价值较高的国Ⅱ排放标准柴油黄标车,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设备,使其颗粒物排放达到国Ⅲ以上标准的绿标车水平,同时换发“黄改绿”标志。本次“黄改绿”的对象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在用柴油黄标车,并应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达到国Ⅱ标准且行驶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的车辆;车况及发动机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记者了解到,自愿进行柴油车“黄改绿”的车主可到,滕州市腾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滕州市文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尾气净化设备安装改造企业进行申请,在对改造车辆进行车况检查检测后,满足改造条件的车辆,车主与净化设备供应商双向选择,确定适合的净化设备,签订“黄改绿”合同。车辆完成改造经检测合格,换发“黄改绿”环保检验标志,按绿色环保检验标志车辆管理。根据《山东省黄标车“黄改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属于车主自愿对在本省注册登记并满足相应技术改造条件的在用柴油黄标车实行“黄改绿”的,政府予以补贴。按照“黄改绿”改装价格,政府和车辆所有人各承担50%,其中政府承担部分不超过同时段、同车型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
  此外,也有部分“黄改绿”车辆不享受补贴政策:按照省政府规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淘汰的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照强制报废车辆处理,不享受补贴;不在省环保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可进行“黄改绿”的车型范围内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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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黄标车“黄改绿”知识问答
  一、哪些柴油黄标车可以进行“黄改绿”?
  在本市注册登记;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2005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排放标准达到国Ⅱ标准且行驶公里不超过30万公里的车辆;车况及发动机应满足以下要求:(1)车辆底盘功率与标定功率百分比不小于50%;(2)自由加速烟度排放值不大于2.0m-1。
  二、“黄改绿”的治理改造程序是什么?
  (1)车主到安装改造企业申请咨询,携带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营运车辆需提供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另还需车辆用途、购买时价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2)安装改造企业对改造车辆进行车况检查,符合改装要求,则由车主现场填写《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净化设备加装申请表(加盖改装企业公章)》,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予受理。
  (3)拿到《申请表》之后,由车主自行选择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和环保检验机构进行车况检测,检验机构出具《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排气污染物测试报告》,检测机构在申请表盖章确认。
  (4)满足改造条件的由车主和设备供应商双向选择,确定合适的净化设备,签订“黄改绿”合同。
  (5)净化设备供应商及其委托的安装改造企业完成对车辆的改造之后出具《山东省柴油车排放净化设备安装单》(简称“安装单”),改造完毕的车辆返回首次进行查验和检测的机动车环检机构,经尾气检验合格后凭《申请表》、《安装单》以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换发“黄改绿”标志。
  (6)车主凭“黄改绿”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与《安装单》,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
  (7)符合享受“黄改绿”财政补贴的车辆,车主可通过《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办理补助资金的申领手续。
  三、“黄改绿”办理咨询电话
  滕州市环保局:5087038、滕州市公安局:5085652、滕州市财政局:5583813、滕州市交通运输局:556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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