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储藏室被开发商卖给别人
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疏忽造成,正在协商解决
2015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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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杨擎
  近日,家住华鑫·现代城的市民陈先生给本报“有事您说”栏目打来电话反映,他花3.6万元购买的地下室被开发商卖给了别人,并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华鑫·现代城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的,他们正在与业主和房管部门协商解决。
  办证时被告知
地下室卖给别人

  据了解,陈先生购买的房屋位于华鑫·现代城小区C2号楼4单元。“我是2012年3月购买的该房屋。”陈先生说,近日他办理房产证时被告知,他家的地下室已卖给了别人。
  “当时购买该房屋的价格为5100元/平,共花了43万余元。”陈先生说,该房屋楼上面积为78.02平米,共交房款397902元,储藏室单独付款36000元,共计433902元。据悉,陈先生购房时已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记者在陈先生的购房合同上看到,陈先生购买的是华鑫·现代城小区C2号楼4单元4#储藏室,建筑面积为12.06平米。
  “该购房合同上写的是4#储藏室,我现在用的也是4#储藏室。”陈先生说,他使用该储藏室已近两年,无论储藏室位置还是面积,使用起来都比较方便、舒服。
  “楼房和储藏室都是捆绑出售的,开发商为何把地下室又卖给了别人?”陈先生说,由于地下室的问题未解决,导致自己无法办理房产证。
  “办不了房产证,在贷款和房屋买卖等问题上带来了诸多不便。”陈先生说,开发商的行为属于侵权,他准备聘请律师起诉开发商。
工作人员疏忽
两间地下室颠倒

  据了解,华鑫·现代城开发商为济南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先生多次向我们反映过该问题。”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说,是由于当初的工作人员疏忽,4号和5号地下室写颠倒,导致陈先生的地下室在房管部门显示在他人名下。
  “我们已联系陈先生和房管部门协商解决。”该负责人说,协商过程中,陈先生提出索要免费车库等经济赔偿,让他们无法接受。对此,陈先生表示:“索要车库仅是一句玩笑话。” 
  “由于3楼的业主已办理房产证,他的储藏室编号不好变动,开发商提出将我的储藏室编号修改为5号,但我可以继续使用4号储藏室,并免两年物业管理费。”陈先生说,如果自己的储藏室修改为5号,就要使用5号储藏室,避免以后出现麻烦。
  “修改合同、更换储藏室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些许不便。”陈先生说,他要求开发商免除5年物业费。
  对此,开发商表示,还需要与小区物业等相关工作人员协商后再与陈先生协商。
  济阳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陈先生与开发商目前正处于协商阶段,协商成功,可依法修改合同,并给陈先生办理房产证。如果协商不成功,陈先生可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起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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