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途中碰坏卖家承担损失
2015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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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杨擎 通讯员 杨湘莲) 近日,市民贾先生在商场购买了一台电冰箱,送货人员离开后,贾先生发现冰箱侧面有一小坑,要求换货被拒。无奈向济阳工商所投诉。 
  “购买冰箱时,我与商场负责人约定次日送货上门。”贾先生说,由于该商场的仓库距自己家较远,与负责人选定运送的冰箱后就回家了,并未当场查验商品。次日,该商场送货人员将冰箱送到贾先生家并离开后,他才仔细检查了冰箱,发现冰箱底部和冰箱门以及冰箱侧面有三处约鸡蛋大小的小坑。 
  “我当即与商场负责人联系,告知实际情况,并要求换货。”贾先生说,没想到商场方却以自己未当场向送货人员指出冰箱缺陷,以及小坑不影响冰箱性能正常使用为由拒绝换货。 
  为此,贾先生多次与商场沟通未果,无奈之下将该商场投诉至济阳工商所,要求维权。 
  “我们要求商场方提供电冰箱送货上门前完好无损的证据时,商场始终无法为自己举证。”济阳工商所相关负责人说,商场承认贾先生购买的冰箱有可能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磕碰所致,并同意为贾先生更换一台同品牌同型号的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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