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物超标,长生创的什么新?
食药部门立案处罚,被封存和召回的不合格产品已无害化处理
2015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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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 吕璐) 日前,国家食药总局发布的抽检信息中,青岛长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4日生产的880ml/瓶珍炒皇浓香初榨花生油被查出致癌物超标。19日,记者从青岛市食药局获悉,因产品复检仍为不合格,目前食药部门已对封存和召回的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该企业立案处罚。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对外公布。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不合格产品一项中,青岛长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4日生产的880ml/瓶珍炒皇浓香初榨花生油上榜。该批次产品由于苯并[a]芘含量为24微克/公斤,超出国家标准的每公斤10微克,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据了解,苯并[a]芘是一种强致癌物质,通过呼吸、食物等途径进入人体,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严重时会致癌。
  19日,青岛市食药局发布对青岛长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情况。2014年9月,青岛市食药局接国抽初检报告,查出苯并[a]芘超标的该批次花生油是由青岛长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岛鹏成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的珍炒皇浓香初榨花生油(批号20131204)。该批次产品作为该公司的创新产品,共生产了100瓶。执法人员立即责成企业对所有库存产品进行了封存,并对已销售产品实施了召回。同时,执法人员在该企业成品库抽取了5个植物油的其他样品进行了检验,各项指标均合格。
  该企业接到国抽初检报告后,立即向国家食药总局提出了复检申请,复检机构于2015年3月3日出具复检结论,为不合格。随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封存和召回的产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对该企业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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