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竹文苑要交房 违规收开户费
开发商不具备征收资格,市物价局:不符合现行规定
2015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肥城3月19日讯(实习记者 明敬丽) 近日,紫竹文苑的几位业主在网上发帖称,8月份交房时开发商将收取开户费。根据现行管理办法,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不得征收开口费、安装费等。律师表示,开发商不具备征收资格。
  19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在网上爆料的业主之一张先生。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在紫竹文苑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最近听邻居说交房时要收取两万余元的开户费。
  记者在张先生提供的《紫竹文苑开户费用一览表》上看到,收费项目共11项,其中包括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暖气开户费、燃气开户费、供水、太阳能、贷款保证金、RC20开户远程计量表、水远程分户计量表、对讲系统、供热建站等费用。
  根据张先生购买的户型面积粗略估算,一套108㎡的房子,按一览表计算,加起来的总金额将近3万元。他们曾找过开发商,要求不交或少交购房的开户费,但开发商没有给予业主们明确的答复。
  随后,记者在紫竹文苑售楼处了解到,张先生所说的开户费确实存在。在售楼处的工作人员那里,记者也看到了《紫竹文苑开户费用一览表》,和张先生提供的照片一模一样。据紫竹文苑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些开户费一般在交房时一次性支付。
  据肥城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关于开户费的收取,执行肥城市的现行规定。记者了解到,2008年起,肥城市人民政府下发了《肥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办法中指出: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取的综合开发费、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及供水、燃气、供热(冷)的增容费、开口费、安装费等不得再征收。
  记者从泰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到,通知里所指有关部门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单位是指专业经营单位(供水、供气、供热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是缴费主体不具备征收主体资格。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