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年限“5改2”百万房少缴5万多
2015年03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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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央行等三部委放宽房贷首付比例的同时,30日,财政部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将免征年限由此前的5年缩短至2年。
  据了解,我国目前执行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自2011年初开始实施,规定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贝源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注册税务师李丰收介绍,此次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免征年限“5改2”后,对于持有住房2年以上5年以下且有出售需求的市民来说,转让成本有所下调。
  举例来说,根据现行税费政策,出售一套持有2年但未满5年的普通住房,总价计100万元,需缴纳5.55万元的营业税及附加(总税率按5.55%测算);执行新政策后,卖出这套房直接省了这笔费用。
  如果出售一套144平米以上持有满2年但未满5年的非普通住房,转让价计500万元,原先买入价计300万元,按照现行税费制度,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500×5.55%=27.75(全额的5.55%)万元;实行新政策后,则仅需缴纳200×5.55%=11.1(差额的5.55%)万元,省去16.65万元。
  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表示,新政策将使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人士转让原有住房的成本降低,使市场上的房源增加,体现出国家通过税收调控手段激活房地产市场的动机。不过,也有市场人士指出,今年年底之前“营改增”将覆盖到全行业,届时房产行业的税收政策要等待进一步明确。
         本报记者 韩笑 王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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