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次晒出行政权力清单
52个市直部门(单位)明确3729项行政权力事项
2015年03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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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生活中,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办事难”现象还是存在,诸如办个手续、开个证明,或者是投资上项目等等,往往还得找人、托人、求人。问题出在哪?很显然,是权力太任性!
  如今,“权力清单”来了。百姓找政府办事,该走什么程序、政府该怎么办,清单有规定。“权力清单”划清了政府的权力边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本报3月30日讯(记者 刘雅菲) 30日,记者从济南市编办获悉,济南市第一份《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已经完成,将于31日通过济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首次对外公布。清单中共确定52个市直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3729项。
  这3729项行政权力事项包括了行政审批341项、行政处罚2268项、行政强制152项、行政征收30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确认122项、行政奖励46项、行政监督380项、其他权力事项372项。每一项事项都明确了权力行使部门和设定依据等具体信息。
  据了解,在权力清查摸底阶段,市直纳入范围的71个部门(单位)除市政府办公厅等19个部门零事项报告外,其余52个部门(单位)共报送行政权力事项7876项。而最终的行政事项数目较最初减少4147项,精简52.7%。“之所以会减少这么多,是因为有很多事项并不符合行政权力清单的标准。”济南市编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纳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部门“三定”规定等。
  “一些事项被从清单中精简出来,也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不做这项工作”,该负责人表示:“行政权力清单中的事项全部都是面向公民和法人的,在最初报送的事项里,有一些内部管理事项,比如政府和政府间,政府上下级间的事项,也被精简出了清单。”此外,列入行政权力清单的事项都有一定的强制性。
  这么多的事项,要保证他们的完整、准确,必须有严格的工作流程,还得广泛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清单确定过程中,在全面清理摸底、“三报三回”审核基础上,形成了《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征求意见稿)》,并同时呈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领导,报市委改革办,送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发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在市机构编制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报省编办审核备案。
  政府部门不仅要明确自己的权力,还要明确本部门所担负的责任。记者了解到,在接下来,济南还将推出政府部门的责任清单。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完成部署,7月底前市和县(市)区同步公布本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专家说法 
权力清单公开 还需方便公众监督
  通过这么严格流程制定的清单,有啥作用呢?济南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权力清单,描绘出了政府的轮廓和模样,让人知道政府部门都有哪些权力,可以科学配置行政权力,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努力构建权界清晰的政府职能体系。”
  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市社科院副院长马黎明认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可以厘清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的职能,规范部门权力。现实中我们看到,政府部门权力不清晰、不透明,不仅造成了各政府部门之间权责不清、推诿扯皮问题,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而且成为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的直接原因,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能、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马黎明认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有助于推进阳光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一个重要考虑是规范部门权力和公开权力行使流程,便于公众对政府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这样不仅可以有效遏制权力腐败,从源头上治理靠人情、靠关系办事的不正之风,而且可以从深层次上治理某些政府部门‘为了利益抢着管、遇到难题不愿管、面对风险不敢管’的问题,从而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行政的满意度。”
  目前,权力清单已经对外公布,马黎明表示,在厘清部门职能、规范部门权力的基础上,下一步必须对如何进行权力公开、方便公众监督进行科学设计。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现实中企业、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经常遇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都与部门不作为和个别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有关,所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必须对权力和责任进行对等设计,不仅要对职能履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而且要强化问责制,加大对不作为、不负责任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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